在遭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下,
被保险人有权依法向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依据我国《
保险法》之相关规定,
保险合同争议应首先通过仲裁途径予以解决;若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则可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
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
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