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收费方面的规定如下:
1、针对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制度,具体收费区间为每案3000元至12000元之间。
2、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方式进行计费,即依据
诉讼标的大小,按照下列逐级递增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费用:对于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8%-12%,若实际收费低于3000元,则可按照3000元收取;对于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5%-7%;对于标的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3%-5%;对于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包括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1%-3%;而对于标的额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0.5%-1%。
3、对于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及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申诉的服务,采用计时收费的方式,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至3000元不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