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保险纠纷的分类与
处理方式,因具体案情而异。以下为几种常见类型的概括阐述:
1.
保险事故涉及的责任范畴并未包含在保单条款中,因此引发出此类保险纠纷;
2.保险事故发生于保单规定的免责期间内,也会引起相应的保险纠纷;
3.由于投保人或
被保险人未能提供完整且必要的索赔文件和资料,从而导致保险纠纷的产生;
4.由于索赔时效已过,导致保险公司无法进行理赔,进而引发保险纠纷。
《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
人死亡、
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六十七条规定,如果被保险人
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公司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实际情况下,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可能会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从而引发
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