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于挂靠之证书包括以下几种:
注册会计师、初级及中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税务师执业证、全国注册造价师(含造价员)执业资质书、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以及特种设备检验员和检验师等相关证件。
《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