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若在无特定条件限制下,保险公司通常将予以全部
赔偿,然而其赔偿额度不得超过相关赔偿限度。反之,若出现某种特定状况,保险公司则可能无法提供全额赔偿。
其中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在驾车过程中导致他人不幸身亡,若不包含任何不予赔偿的条款在内,则保险公司通常会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但需注意的是,其
赔偿金额不得超越相应的赔偿上限。
其次,若在驾车过程中导致他人不幸身亡,且涉及到某些特定的不予赔偿条款,那么保险公司便有可能无法提供全额赔偿。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