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鉴于
被保险人的父母罹患癌症的事实,保险公司并未就此理由予以拒绝进行理赔事项。但是,实际的情形则可能受到
保险合同条文、被保险人所提供的健康陈述以及保险公司现行之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当被保险人为投保事宜进行准备工作时,往往需亲自填写一份健康告知表格,在此过程中,如实地向保险公司披露自身及
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显得尤为关键。若被保险人在投保过程中故意隐瞒其父母患有癌症等重要健康信息,从而使保险公司产生对病史未尽告知的疑虑,这将有可能对理赔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购买保险产品之前,务必认真研读保险
合同条款,以便充分理解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请务必如实告知所有相关的健康信息。倘若您对此仍存有疑惑,欢迎随时向保险公司或者专业人士寻求进一步的解答与指导。
《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