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设赌场罪中
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通常为累加计算超过5万元人民币,而开设赌场罪的判决依据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涉嫌设置10台以上赌博机的;
其次,涉及设置2台以上赌博机且容留
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活动的行为;
再次,在中小学校周边地区设置2台以上赌博机的行为;
此外,
违法所得累积金额达到5000元人民币以上的;
最后,赌资总额累计达到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以及参赌人员总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另外,如果因为设置赌博机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那么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再次设置5台以上赌博机的行为也将构成开设赌场罪;同样地,如果因为赌博或开设赌场等
犯罪行为而受到了
刑事处罚,那么在接下来的五年内,再次设置5台以上赌博机的行为也将构成开设赌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