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
盗窃罪的审判而言,倘若
行为人由于实施盗窃行为而被定罪并处以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满足如下四个重要条件,即
犯罪情节较轻、有悔过之意、无再度
犯罪之虞以及宣告
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那么便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若行为人
未满十八岁并且完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则必须依法判决予以缓刑。相关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即可宣告缓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孕妇及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均应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无再次犯罪之虞;
(4)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在宣告缓刑时,可根据犯罪具体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区域、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接触。
此外,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若同时被判处
附加刑,则附加刑仍需执行。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