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寻衅滋事罪乃是针对那些在公众场所中故意制造事端、煽动群众情绪、无故实施
暴力侵害无辜者以及肆意挑起争端、为所欲为地
扰乱社会秩序等恶劣行为的惩戒。
然而,对于寻衅滋事罪能否适用
缓刑,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来判断,具体而言,是否满足
缓刑的适用条件。
通常情况下,缓刑主要适用于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罪犯,这些罪犯的行为并未对社会造成实质性的危害。
此外,罪犯还需有真诚的悔过之情,且被宣告缓刑后,其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性极低。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无论刑期长短如何,
累犯均不得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