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需要根据涉案人员在整个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其所涉及的罪行的严重程度,同时还需考虑其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倘若该涉案人员并非案件的核心
犯罪主体,且
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相对较低,不存在潜在
逃逸或者干扰
刑事侦查工作进行的风险,并且能够提供有足够信用度的
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
保证金作为
担保,那么便具备了
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然而,最终的决定权仍然归属于法院或者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