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定义的一项
罪名,根据该法条款,若
情节严重的话,将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判罚,同时须附加
罚金的
刑事制裁。
至于涉案交易流水金额高达一千五百万的情况,无疑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标准。
然而,对被告人具体的
量刑期限仍需结合其
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有无表示悔过的表现等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最终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