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批准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取决于诸多因素,例如
犯罪嫌疑人的服罪表现、潜在的社会危害风险以及相应案件的严峻程度等等。而所谓“
醉驾180”,实际上特指血液中的
酒精含量超出了每百毫升80毫克的界限,已经构成较为严厉的交通
违规行为。
依据国家《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六十七条),如果犯罪嫌疑人经评估未具备显著的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是有权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的。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予以批准,还需由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进行全面的权衡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