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方与孕期妇女
离婚时应给予其
赔偿数额的问题,法律并未明确制定具体实施标准,无论是处于怀孕期间抑或是其他状况,妇女所得
赔偿金的多寡并不在此基础之上进行考量。
然而,应否向被离婚一方支付赔偿、以及若需赔偿,则赔偿额度的衡量依据主要在于是否具备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情形;
若无相关法定事由,则一方提出索要赔偿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支撑。
但是,如果另一方希望尽早结束婚姻关系,志愿提供金钱支付或减少自身应得的财产份额作为补偿方案,这种做法同样是被法律认可和允许的。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