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未能履行理赔义务,任何时候均可发起
司法诉讼进行维权,然而需注意的是,此类案件具有时效性的限制。针对人身保险,应在五年以内提
起诉讼;而对于其他类型的
保险合同,则需在两年内提交至法院请求支付保险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保险的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他们依法享有请求保险人给予
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权利,且该项
诉讼时效的
有效期为两年,从他们知晓或应该知晓
保险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至于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他们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五年,同样是从他们知晓或应该知晓保险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