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多律所中,的确存在着
车险理赔方面的专业律师。
同时,法律援助机构亦可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但通常情况下,车险理赔并不需要寻求此类帮助。关于
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一)若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则应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依据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按比例分担责任。
(二)若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并无过错,那么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存在过错,则应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并无过错,则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则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