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侦查阶段为客户提供
申诉、控告及申请等法律服务时,我们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收取1500至10000元人民币每件的费用;
(2)在
审查起诉阶段,我们的收费标准为2000至10000元人民币每件;
(3)在
一审阶段,我们的收费标准为3000至30000元人民币每件。
如果我们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作为
被害人的
代理人,则会根据以上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对于代理
刑事、民事、
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各类
诉讼案件的申诉,我们采用计时收费的方式,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至3000元人民币。
关于收费的详细说明如下:
(1)如果
刑事案件中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多个
罪名或多起
犯罪事实,我们将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进行计件收费;
(2)对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
民事诉讼部分,我们将按照
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进行收费;
(3)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我们将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
(4)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经过我们律所与委托人
协商一致,可以在不超过规定标准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最终的收费金额。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将由本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并上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5)除非特别指出,以上所有收费标准均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如果我们单独代理
二审、
死刑复核、再审、
执行案件,也将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
如果我们曾经代理过前一阶段的案件,那么从后一阶段开始,我们将按收费标准的一半收取费用。
《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
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