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问题,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所明确,这一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
具体说来,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己受到侵害及义务人这个时点开始起算,直到第三年的这一天终止。
当然,如有其他特别规定,则应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执行。
在此,我想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第一百八十八条作为参考,该条款明确指出,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若有其他特别规定,也应遵循这些规定。
同样地,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己受到侵害及义务人这个时点开始起算,直到第三年的这一天终止。
然而,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能会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