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清晰明确且责任归属明晰无误的情况下,各大交通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双方已达成共识的
赔偿准则立即做出符合规定并公正透明的理赔决策。倘若在这个过程中,交通保险公司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来拒绝针对相关事故进行赔偿,那么对于保险公司所提出的抗辩理由就必须进行严密细致的核查,确保该公司拒绝支付
赔偿金的行为具有充足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如果调查过程中发现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并无充分合理的依据或者缺失关键信息,那么涉案的受害方
被保险人便有权向保险公司索求履行赔偿义务,并且同时要求保险公司为拖延赔偿所造成的利息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核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