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爆胎事故的
赔偿事宜,我们需要区别看待两种不同情况:
首先,若仅仅导致车辆单个车轮受损(如轮胎、轮辋或者轮毂罩的某一项或者多项同时出现损伤),那么根据现行的
机动车车辆
保险合同中的条款约定,这无疑属于我们所说的责任免除范畴。
然而,倘若
被保险人的车辆已经购买了相关的“车轮单独受损”条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
其次,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遭遇爆胎,进而引发碰撞或者倾覆等严重
交通事故时,根据现行的机动车车辆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规定,此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无疑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但是,对于引发事故发生的爆裂轮胎,保险公司并不承担
赔偿责任,原因在于该轮胎仅作为碰撞或者倾覆事故的起因,而并非碰撞或者倾覆事故本身所造成的
直接经济损失。
《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