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立功行为并不能完全豁免
刑事责任的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立功被细致地划分为一般性或者严重性的不同等级。
若为一般性的立功行为,那么在
量刑过程中就有可能得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反之,若是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将有资格得到减轻乃至免除惩罚的待遇。
因此,不得不注意的是,立功行为实际上可分为两大类:
即一般性的立功与严重性的立功。
若仅为一般性的
立功表现,那么无疑无法享受到免刑的优待;
然而,倘若拥有严重性的立功表现,便有望获得减轻乃至免除惩罚的机会。
《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
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