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提供
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在
处罚上所对应的
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项
犯罪活动侵害了我们尊敬的祖国的国(边)境正常管理秩序作为其
犯罪客体;
其次,它的客观层面主要表现为某些
行为人实施的向其他人提供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各类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再者,在主体资格上,必须要求实施这些行为的人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承担
刑事责任的能力;
最后,在主观状态上,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去实施这些
违法犯罪行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