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故意在所销售的食品中掺杂了对人体有害的非食用物质,抑或是明知道产品含有对人体有害的非食用物质却仍旧销售的行为,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根据情节轻重初步判定,一般情况下将被处以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并附加金钱
罚金的惩罚;
然而如果因为这类手段给人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或者案件其他方面存在重大恶劣情节的话,那么
量刑标准将会提高到五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并附加金钱罚金。
《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