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非法作品提供服务的盗版小说网站,如果其行为带有盈利性质,那么这种情况将极有可能构成对
著作权的侵犯,进而触发公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严肃调查和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
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该盗版小说网站并无获取利润的企图,那么这类
侵权行径便并不算作
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故意犯罪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其中包括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
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相关权利的行为之一,且
违法所得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其它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承担
罚金或者单纯
处罚金;
而当违法所得金额明显增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时,则需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罚金。
具体而言,这些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1)在未获得
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侵犯他人权益并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绘画、视听作品以及
计算机软件等,同时也在网络上向公众传播此类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