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发布的有关诈骗
犯罪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要求,当个人实施诈骗活动导致的现金损失达到七十万元时,可以被视为“
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这类情况将面临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的法律惩罚,同时还可能涉及罚款或财产没收等
附加刑罚。
在实际司法实践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当个人进行的诈骗活动所涉及到的金额超过人民币三万元且不超过十万元的范围时,都可被认定为“
数额巨大”的情况,这将会引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
罚金的严厉制裁,而如果个人进行的诈骗活动造成的损失达到四万元左右时,很有可能落入这个标准范围之中,审判时仍需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量刑。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是什么类型的诈骗活动,只要其所涉及到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甚至是五十万元(含)以上的,都应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之内。
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
犯罪活动,我们制定了相应的
刑罚制度。
具体来说,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小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若数额较大却未能及时归还的,将被视为“数额巨大”的情况,此时应该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缴纳罚金;
而数额特别巨大但未能及时归还的犯罪分子,面临的惩罚将会更加严重,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还要缴纳罚金或者被
没收财产。
当然,如果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就必须按照相关条款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