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通常不予
赔偿。这是因为地震等自然灾害被视为无法预见或避免的风险,大多数保险产品均将此类事件排除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外。
然而,仍有一些特定类型的保险产品能够对地震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1.定期寿险;
2.终身寿险;
3.个人
意外伤害保险;
4.个人意外
医疗保险;
5.部分学平险;以及
6.旅游意外险等。具体的理赔条件及限额需根据投保时签订的
保险合同条款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
第十条保险人将法律、行政
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
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