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的期间,被
传唤并不必然代表将遭到
逮捕。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代表着嫌疑犯或者被告人们在符合特定条件之下,得以临时恢复自由之身,然而他们仍须积极地配合警方进行相关领域内的调查工作。倘若此次传唤的目的在于获取更多相关信息以便于案情的深入调查,而并非是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新的、更为严重的
犯罪情节,那么通常情况下便不会立即采取逮捕行动。然而,如果在
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了违反相关规定或者试图逃避侦查的行为,那么取保候审的资格很可能会被取消,进而导致逮捕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