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所谓的“
帮信罪”,也就是协助或者帮助信息
网络犯罪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文规定,在判定涉及的
犯罪金额时,一般会参照多个因素进行评估,包括:是否属于
情节严重的情况、实施
犯罪行为的频率、所获取的利润额度以及带来的损害程度等等。然而,并无明确的统一衡量指标,但是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在一般的情况下,若涉及到较大规模的资金流动或者是多次协助犯罪行为,那么就有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会全面地审查和分析所有的相关
证据,以做出最终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