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未成年人而言,在其
触犯法律之后,同样有可能适用取保候审的程序。然而,这样的决定必须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境以及涉案未成年人的年纪、所
犯罪行的性质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及检察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将更加重视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以及挽救工作。尽管如此,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是否能够适用取保候审,而仅仅是规定了满足特定条件的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皆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