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福建省厦门市以及其他相关地区,当
醉酒驾驶的行为涉嫌
违法时,是否具备获得取保候审这一
诉讼程序的可能性这一问题,其答案通常要根据各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与国家现行的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评估来得出。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指出,若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面临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处罚,或者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那么就可以考虑为他们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醉酒驾驶的行为一旦被判定为
犯罪,通常会被处以拘役的惩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仍然有可能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