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于中国东北地区的中心城市沈阳,若要成功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通常需前往当地的公安局或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进行。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
刑事诉讼程序,其主要目的在于在确保
犯罪嫌疑人不会
逃逸、干扰
证人作证等情况发生的前提下,允许其在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或提供可靠的保证人之后,无需被
羁押即可等待法院的审判。然而,这一过程往往需要得到专业律师的悉心指导以及与
司法机关的有效沟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