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司法程序中,被批准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案件已经尘埃落定。取保候审仅仅是指在侦查、
起诉或者审判环节的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虽然没有被正式
逮捕并关押在监狱里,但仍然需要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在此期间,
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例如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自己的行踪、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等等。只有当案件经过最终的审查后,确认其不构成
犯罪或者情节较轻时,才有可能免于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