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在实施
逮捕行动时必须向被捕人员展示相应的
拘留证,且应在最短时间内将其移送到相应的看守所进行关押。然而,该项
法规并没有对
刑事拘留后是否会留下
犯罪记录做出直接的说明和明确的规定。然而,根据本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相互关联性以及相关实践经验来看,刑事拘留往往会产生记录在犯罪记录中的效果,以便于后续的调查取证、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
刑事诉讼环节的顺利开展。因此,虽然刑事拘留有可能会导致犯罪记录的生成,但是否真正记录在案,还需要结合其他相关法律条款以及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
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
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