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如若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各类机构的职员得以职务便利,私自将所在单位之财产非法据为己用,涉及金额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监禁,同时并处相应
罚金;若盗取资金之规模超过巨大范畴,那么部门主管或厂长将面临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样须缴纳相应罚款;而对于金额严重庞大的情况,将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是无期
徒刑,且仍需承担罚金。在
职务侵占罪中,非法攫取的
涉案金额为四十万元,依法
判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以罚金。然而,实际的刑期判定需综合各种因素进行考量,例如作案过程中所表现出的
犯罪情节以及罪犯的悔过态度等等,最终的裁决权归属于法院,他们会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和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