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极有可能造成
累犯的后果。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五条的明确规定,若曾被判以
有期徒刑及以上
刑罚的
犯罪分子,在服完刑罚或者获得赦免后的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则视为累犯,必须予以从重惩处。然而,倘若诈骗行为发生于
取保候审期间,这便可能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如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期限、是否存在
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等问题,这些因素都可能对最终的判决产生重要影响。若诈骗行为确实发生在取保候审期间,且满足累犯的认定标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处罚;若
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
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样也需承担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处罚。鉴于累犯的性质,其所受惩罚理应从重。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综合判断。若
诈骗数额较大但不具备其他严重情节,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