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梳理并整合相关资料:务必全面搜集能够证明自身受骗及涉嫌参与洗钱的关键资料,如银行交易详情单据、实时对话纪录、电子信件往来等。以上资料在后续与银行或者执法机构交涉时必有积极作用,能够为您的清白立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全力配合官方调查:若不幸遭执法部门询问并请求您的配合调查,请务必积极响应,竭尽全力提供您了解到的全部相关信息,并尽量协助他们定位并揭露真相,揪出
犯罪分子。
3、耐心等待进一步处理:一旦您已全数提供上述所提及的相关
证据以及其他必要信息之后,您还需静待银行或执法机构对此事进行详细处理。这个过程或许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周期,具体时间视您的实际情况和适用的地方性法律
法规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