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替他人代为贷款但
贷款人未能按期偿还之情形下,若实际上的
借款人为偿还到期
债务意识并未充分体现时,银行必将依法向其名义借款人进行
清收追索行动,这无疑会导致名义借款人承受相应的还款义务,然而在履行该义务后,这些贷款人仍可依法向实际
债务人寻求偿还责任。一般情况下来说,在正式
向法院提起诉讼过程中,银行极有可能申请诉前
财产保全措施,届时将会冻结相关存款或查封抵
质押物件(如不动产、
机动车辆等)。
除此之外,名义借款人将面临更大的经济和信用损失,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其自身的信贷信誉纪录。一旦出现此类不良事件,尤其是银行信用评级因此受损的情形下,那么日后再前往银行申请
购房购
车贷款等业务,将会遭受很大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
证人和
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