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权威解读表明,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使用,是否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这取决于具体情形。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种行为本身属于法律不容许的,极有可能触及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红线。若被冒用者利用借来的银行卡实施了其他
违法活动,那么作为
出借人,他极有可能成为相关案件的共同被告,依法将会受到严厉的
刑事追责。
其次,对于确实违反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构成规定的行为,通常是先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等
刑罚,同时还需缴纳至少一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在这种情况下,确实涉及到牢狱之灾。一方面,将银行卡外
借给他人,确实面临诸多风险。
其中包括:被他人
窃取、复制从而进行非法提款操作;在借用他人的
信用卡之后,未按时还款而产生信用不良记录,进而影响到自身的信贷信誉度;万一发生银行卡遗失的情况,所引起的所有
经济损失都将由银行卡持有者承担。另一方面,申请办理银行卡的条件也颇为严格。例如:年满16岁及以上且具备合法
身份证明之人(包括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可以自行前往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在此基础之上,未满18周岁的人士无法开通网银功能。对于未满16岁的
未成年人士而言,办理业务时必须经由
法定监护人陪同,而且办理所需用到的证件通常为户口本。所以总的来说,把银行卡借予他人并用于
犯罪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了法律
法规的行为,有可能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等严重
罪名。而个人申请银行卡时,应按照公安部门的规范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供发卡银行审核通过。同时,银行卡及其对应账户权限仅能由发卡银行正式批准的持有人合法使用,严禁此类账户被租借、转让。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1、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