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
传票会同时
递交给原被告双方。而关于传票送达的先后顺序,对于原、被告并无实际意义上的影响。在
司法程序的流转过程中,传票的送达方式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种,如直接送达,它是指由人
民法院选派专门人员将
诉讼文书印制好后直接交予受送达人进行签字确认的一种送达方式。这也是送达方式中的基础手段之一。
《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
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
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
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
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