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乃是指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
行政裁决请求,针对行政机关的特定行政举措是否侵害
当事人合法权益、遵循法定程序对被诉具体
行政行为展开合法性和适当性的严格审查,并据此做出行政复议决策的一项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则是指个人、
法人或其他团体,如认为某项具体行政行为对其合法利益构成损害,有权向法院提起
司法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
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