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机动车车主将车辆出借予他人时,该车主通常无需对由此产生的
酒后驾车事件负有法律责任,然而若是机动车存在明显的可疑迹象,或是机动车车主明悉借车对象已饮酒,却仍选择将车辆转
借给此人,那么他将会承担相应的
连带责任。
此外,一旦因租借车辆而导致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依据相关条例向受害方进行理赔,然而当涉及到
醉酒驾车、无驾驶证驾驶等
违法行为时,保险公司则不再提供任何赔付。
最后,将车辆出租给他人可能会引发诸如车辆损毁、借用者
意外事故等诸多风险。因此,机动车车主在决定是否租借车辆之时,应对借车对象的状况进行深入了解与明确考量,
保证其持有有效驾驶资格证,并尽可能避免将车辆租借给易于冲动或情绪失控,以及可能在饮酒后做出冒险行为的个人,以防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
纠纷和困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
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