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他人恶意指控
涉嫌诈骗者,应当聚集所有能够证明自身清白的关键
证据及财务信息,并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
报案,以法律手段追究对方的
刑事责任。凡蓄意
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诬告的行为,意图使对方面临
刑事追责且
情节严重的,应受到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惩罚;
如若导致恶劣严重后果的,则要承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罚。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言,若是触犯上述法律
法规,
处罚力度将会更严苛。倘若并非有意诬告他人,只是由于错误的举报,或是失实的举报行为,则不适用于以上条款的约束。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关于
虚假信息诈骗的规定,如果诈骗对象涉及到公私财产且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元到1万元之间、人民币3万元到10万元之间以及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均需要划分为“数目较为重大”、“金融规模庞大”和“数量极为巨大”等不同情况。各个省份、自治区或直辖市的高级人
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可依据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参考上述数据区间,共同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执行的详细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
从重处罚。不是有意
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