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对药品价格存在异议,您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问题:
首先,进行电话投诉。
其次,您还可以将情况反映给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或药品监管
医保机构等相关部门。通常情况下,各省市县等地的药品价格都有严格遵守原材料价格及劳动力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的当地物价管理部门、药监局和医保总局制定的标准与严格规定。由于药品没有法定统一的零售价,因此,从
法规角度而言,只能发表诸如价格高于某个医院或其他药店之类的观点。在确信药品价格超标,且确信时超出相关规定时,即可向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或药品监管医保局等政府职能机构提出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