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作为事故的
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据其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自行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而将汽车租借或转让给他人期间
发生交通事故的,则应由实际驾驶人为
责任人。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车辆所有者或管理者并非真正的使用者时(例如租赁或借用等情况),若由于
交通事故导致
人身伤害和/或
财产损失,原则上应由实际使用者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如车辆所有者或管理者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明显过错,那么他们也将依法负有相应的
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