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一系列特定条件,具体包括如下五点要求:
首先,
公司注册资本应在五十名股东以内
出资设立形成;
其次,申请开设该公司的设立人员必须具备与其承担职责相适应的相关资质、资历与能力;
第三,公司必须占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作为日常办公之地;
第四,全体股东应该共同协商并正式制定出符合法定要求的
公司章程;
最后,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要符合其他设立方面的特殊规定与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
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
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