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以小额财物(如价值约为三千人民币)进行的盗窃
犯罪,在满足以下各项条件时,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1.若
行为人可能会被判以
管制、
拘留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等
刑事惩罚措施;
2.如果行为人受到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潜在风险,同时目前适用取保候审并不会对其带来任何足以造成社会危害的因素;
3.或是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期中的女性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同样也可适用取保候审标准,因为此时采取此类法律手段不会因行为人而引发新的社会安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