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商家不批准退货请求,
消费者可径直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进行举报。
同时需妥善保存所有采购凭证(如购物发票或收据)以便线索追溯。
然而,倘若所购商品价格过高且商家不予退货,那么除非达到明显显失公平的标准,否则无效退货申请,也就是说在满足显失公平条件时才可以要求
解除合同并退还商品。在此种情况下,消费过程中的每一次交易都被视为
买卖合同关系,而其中的价格条款更是合同的关键要素之一,必须经由双方共同商定决定。同样的商品因销售渠道差异,各商家可能制定出不尽相同的价格体系,但只要消费者认可并接受了这个价格,就不允许其任意撤销退货请求。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