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察机关发出的通知,我们得知
犯罪嫌疑人已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有资格向法院提出申请,以便能够在
刑事案件裁判之前获得暂时释放。
然而,请注意,取保候审并非无条件的赦免,而是一种
强制措施的变更形式,即允许犯罪嫌疑人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暂时离开监狱,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已经被宣告无罪或者不再面临法律责任。如果法院判定其有罪并判处
实刑,那么他仍然需要回到监狱中服刑。这种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立即
拘留或
逮捕,但必须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