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认已经给予
犯罪分子实质性判决之后,若希望能对其刑期提出适当的
量刑建议以请求判处
缓刑,这是可行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
实刑与缓刑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
刑事处罚方式,二者之间无法混用或同时并行。对于被判定为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他们的
犯罪行为及其对于犯罪行为的悔过意识及表现,若被认为确实不会给社会带来进一步伤害,那么便可以依法宣告缓刑于他。但是,请注意即使罪犯被宣告缓刑,但如果他们同时被判处有
附加刑,那么附加刑仍然必须要执行。
至于最终是否能够成功地将原有的实质性判决改为缓刑,则需要由法院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
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最终能否改
判缓刑还需法院根据实际案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