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明确规定,当
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然而因
犯罪嫌疑人自身之外的因素未能成功完成时,即属于
犯罪未遂的范畴。在此情况下,未遂罪可参照既遂罪进行适度地减轻或从轻处理。然而,减轻或从轻的程度究竟如何掌握,还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然而,对于那些情节极其恶劣、危害结果严重以及人身危险性极大的未遂罪犯,也可以按照既遂罪犯的标准进行同等
处罚,而无需给予减轻或从轻的待遇。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
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
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