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
暴力行为、恐吓威胁或采取其他不当手段而进行的
抢劫公私财物的罪行,处以至少三年以上高达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并且还将面临罚款的罚责。
然而,如果出现了如下所示的任何情况,
犯罪者的刑期将被延长到十年以上,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同时还要向法庭交纳罚款或没收其所有财产:
(1)使用武力强行进入私人住宅进行抢劫;
(2)在公共运输设备如地铁、公交车等场所实施抢劫的行为;
(3)通过
暴力手段劫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钱财;
(4)多次实施抢劫且每次劫取的财物金额都较大的;
(5)由于抢劫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严重受伤或死亡的情况;
(6)假扮成军人、警察之类的职务人员进行抢劫;
(7)利用
枪支抢劫的恶劣行为;
(8)针对诸如军队、民防单位以及救援组织等部门的物资进行抢劫。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